记者了解到,为确保不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我市将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上制止拖欠行为。对凡处理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不作为的,一律严肃问责企业;属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要限期付清工程款,限期不改的、情节严重的,停止办理该建设单位所有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等手续。
另外,由于施工单位责任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停止其参与招投标承揽新的业务。对相关外地来邕企业,一律取消在邕优秀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资格,情节严重者清除出南宁建筑市场。对于少数劳务队涉嫌欺诈或以合同纠纷为由恶意讨薪的,市建设部门将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与南宁市建筑市场活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且屡教不改的不法企业和个人依法清除出南宁建筑市场。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南宁市不断完善清欠工作的联动机制,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南宁市清欠工作仍不容乐观。
据了解,部分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使得隐藏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企业—劳务经纪人—农民工的利益关系链中的各种矛盾仍然不断显现。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等管理环节脱节,农民工工资只发到“包工头”而不按要求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上,农民工工资发放监控缺位。再加上个别单位和个人以被拖欠为由煽动农民工采取激进手段,要挟、勒索以获取非法利益等,加大了清欠工作的难度。
今后,我市将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劳务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建立建筑市场、施工现场和劳动力市场“三场联动“机制,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诚信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对信誉良好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个人列入推荐名单,对出现违法分包行为、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列入曝光台,限制其市场准入并建议施工企业不再选用这样的劳务组。
南宁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工讨薪要通过合法的途径,不提倡采取爬吊塔、聚众闹事等过激行为讨要工钱。对无理取闹、恶意追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人员,建设、劳动部门将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坚决处理。(冯梓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