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适应中国加入WTO后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人才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建立培养、选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项目经理激励机制,鼓励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高速度、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建设工程项目,以提升中国建筑业项目管理人才整体素质和国际化水平。根据《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协议》,决定每年向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推荐一批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
第二条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推荐条件:
(一)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授予的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在岗项目经理;
(二)参加过由建设部组织的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际项目经理培训或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专业(IPMP)及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CIOB)培训且取得证书;
(三)自推荐之日起前3年内承建过房建单位工程3万平方米(其它工程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较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并获得国际工程奖或中国鲁班奖、省(部)级工程质量优质奖;
(四)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外语答辩能力)。
以上相关证书[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证书;CIOB、IPMP或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证书;获得国际工程奖或中国鲁班奖及省(部)级工程质量奖证书] 复印件随同申报资料一并提供。
第三条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推荐和评选程序:
(一)各地区、部门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按本办法第二条所列条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组织推荐;
(二)推荐须填报《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单行事迹材料报国际杰出项目经理中国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三)国际杰出项目经理中国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中国(建设工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候选人名单,并提请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评议和现场英语答辩。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评议结果,最终由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主席团审定;
(四)凡参加过历届国际杰出项目经理推荐和进行过现场英文答辩的项目经理(未入选当届国际杰出项目经理者)仍可申请参加下年度国际杰出项目经理的复议评选,专家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其原上报资料和答辩得分结果与本年度的参评人员上报业绩与答辩得分情况综合比较,并按得分结果决定本年度国际杰出项目经理的候选人;
(五)经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主席团审定通过的人选,由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颁发国际杰出项目经理证书、奖牌和奖状,并在相关国际报刊、网站上公布。颁奖的形式、地点根据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每年组织的活动确定。
第四条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组织成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专家评审委员会(简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国推荐提请的国际杰出项目经理候选人进行审核评议。
专家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合作联盟轮值国主席担任),委员若干人(由合作联盟成员方派人)。各成员国项目管理组织内设立国际杰出项目经理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国国际杰出项目经理的推荐、评审等具体前期工作。中国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国际杰出项目经理称号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收回其证书、奖牌和奖状,并在有关国际报刊上公布。
第六条本办法经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合作联盟主席团会议通过,由国际杰出项目经理中国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